三明市教育局文件
明教中〔2010〕145号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了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0]21号)的有关精神,在总结200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三明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分为全市统一考试、考查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
(一)关于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查
1.全市统一考试、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 统一考查项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2.各科考试日期、分值与时间。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考试时间各6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 午
时间 别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八年级学生 |
六月
十九日 |
8:30-9:30
地理 |
10:00—11:00
生物 |
|
九年级学生 |
六月
二十日 |
8:30—10:30
语 文 |
3:00—5:00
英 语 |
六月
二十一日 |
8:30—10:30
数 学 |
3:00—4:30
思 品 |
5:00—6:00
历 史 |
六月
二十二日 |
8:30—10:00
物 理 |
10:30—11:30
化 学 |
|
3.考试和考查的形式。文化课考试除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考试外,其它学科均为闭卷考试。数学考试可以携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的计算器(无存储、记忆、通讯、查询和编程等功能)进入考场。体育考试按明教中[2010]56号文件精神执行,理化生实验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于6月10日前结束。
4.成绩呈现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仍按原始分记载,以后逐步向等级制过渡。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原始分不公布。考试、考查科目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二)关于学校组织的考查
1.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
2.考查办法、时间与成绩使用。学校考查科目考查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进行,考查办法与考查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自行制定,自行安排。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之一。
3.考查成绩管理。学校考查成绩须在学生报考前报送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和中教股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应加强对学校考查成绩的管理与督查。
(三)关于考试命题、审题与阅卷
1.命题依据。严格按照部颁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2010年福建省初中毕业生思想品德等九个学科学业考试大纲》,并结合本市初中教学实际命题。
2.命题导向。命题体现学科课程标准的评价理念,体现义务教育性质,有利于初中学校全面实施新课程。正确发挥考试的思想性、科学性、技术性三者统一的导向功能,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强调能力立意,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命题要求。试卷结构合理,题量适当,难度适中,杜绝设置繁难偏旧和似是而非的试题。文科类科目要严格控制客观题的题量,理科类科目要加强对实验能力的考核。
4.审题要求。建立健全审题制度,实行命题、审题分开。审题人员主要负责审查试题是否具备导向功能以及试题编制是否符合学科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等。各学科审题人员一般为1人,且必须具备命题资格。
5.中考网上阅卷工作。今年我市中考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重视网上阅卷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和模拟训练,使全体考生正确地掌握和使用答题卡作答的基本要求。
二、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学业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准予毕业。
1.资格认定。学生毕业资格为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及学校考查科目成绩合格(含补考,具体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认定标准和分数线的划定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2.证书发放。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发给毕业证书,对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由所在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按学校级别、录取类型进行,录取顺序按保送生、定向生、正常缴费生、择校生四种类型依次进行。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所录取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综合素质等级达良(含良)以上;二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1.报考和中招录取条件
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参加中考报名。学籍在三明的省内外户籍的考生均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普高招生录取时与当地的考生一视同仁;无我市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原则上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原因,经户籍所在地和就读学校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以在就读学校报考,但须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高招生录取。
报名及招生录取应具备的文本包括:①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报考志愿登记表;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④学生成长综合记录材料(含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的主要事实材料,即由科任教师、班主任联署签名认可的能说明或表达学生特长、才能的成果、文件或证书);⑤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⑥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2.关于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仍按三类填报。第一类为普通高中,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两栏。第一志愿可填报两所达标高中(正常缴费生),三元、梅列两区考生按户籍地填报三明一中或三明二中,三明九中可跨区兼报;第二志愿填报一所省达标高中的择校和一所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三元、梅列两区考生第二志愿可填报与第一志愿相应的一所达标高中的择校和一所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设两个志愿。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设三个志愿。
3.保送生录取办法
继续实行优秀学生保送制度。省三级以上(含三级)达标学校在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分配给辖区内的初中,实行免试升学。三明一中、二中面向三元区、梅列区各招收“保送生”150名,三明九中面向三元、梅列两区招收具有美术特长的“保送生”150人。有关“保送生”招生工作按市教育局《关于三明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保送升学工作指导意见》(明教中〔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定向生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倾向,改善薄弱初中校的生源质量,缓解城市初中学校大班额的压力,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今年我市将适当扩大“定向生”的招生比例,将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各初中校。各县(市、区)“定向生”(含保送生)招生比例应达二级以上学校正常缴费生数的40%以上。三明一中、二中各招收“定向生”105人。“定向生”具体招生有关规定及录取办法另行下文。